首页 > 新闻中心 > MDR分类指南更新– MDCG 2021-24 Rev.1

MDR分类指南更新– MDCG 2021-24 Rev.1

2026年04月25日 法规资讯 0次阅读

2026年4月,欧盟医疗器械协调组(MDCG)正式发布MDCG 2021-24 Rev.1《医疗器械分类指南》修订版,统一了所有公告机构的分类审核标准,针对植入物、有源器械、AI软件等高频争议产品的分类规则进行重大优化。

本文将全面总结该指南的核心内容、关键更新及实操要点,助力企业快速适配新规、规避合规风险。01指南核心基础信息

作为欧盟MDR(EU)2017/745法规的重要配套指南,MDCG 2021-24 Rev.1并非全新发布,而是对2021年10月版本的修订完善,其核心定位是为医疗器械企业、公告机构提供统一的分类判断依据,虽不具备强制法律效力,但所有欧盟公告机构均会按此标准开展分类审核核心基础信息梳理:

• 发布机构:欧盟医疗器械协调组(MDCG),由欧盟所有成员国代表组成,由欧盟委员会代表担任主席;

• 发布时间:2026年4月,目前已正式生效并全面执行;

• 法规依据:严格遵循MDR(EU)2017/745附件VIII的分类规则,与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(IMDRF)的分类准则高度一致[2][6];

• 适用范围:覆盖所有欧盟MDR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器械,包括I-III类器械、器械附件、替换部件,以及药械组合、纳米材料、闭环系统等特殊产品。02本次修订核心重点

本次修订并非“颠覆性”调整,而是聚焦分类实操中的模糊地带、争议点,优化定义表述、完善规则细节,核心更新集中在5个方面,其中植入物定义调整和规则实操升级对企业影响最为显著。

1. 植入物定义重大调整,判定范围扩大

指南将植入物定义中的“外科手术(surgical)”替换为“临床介入(clinical)”,看似简单的术语调整,实则大幅扩大了植入物的判定范围。修订后,植入物的定义明确为“经临床介入置入体内,留存时间≥30天;或部分置入但留存时间≥30天”,涵盖了非外科手术方式进入人体、但需长期留置的产品,彻底解决了此前非传统植入场景的分类模糊问题。

这一调整意味着,原本未被认定为“手术植入”的长期留置器械,可能被重新归类为IIb类或III类,企业需重点核查骨科植入物、长期留置导管、乳房假体、手术补片等产品的分类是否符合新规。

2. 术语统一优化,监管思路更清晰

全文将“device(器械)”统一替换为“product(产品)”,并非单纯的语言润色,而是体现了欧盟监管思路的优化。这一调整提示企业:开展分类分析前,需先明确产品是否属于MDR管辖范围(包括医疗器械、附件、替换部件或附录XVI下产品),先判断“产品属性”,再进入“器械分类”环节,对组合产品、边界产品的分类判断尤为重要。

3. 分类规则实操升级,补充大量案例与备注

指南重点更新了Rule2、8、9、10、12、16、22的表格与注释,新增大量常见产品案例,降低企业分类实操难度。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:

• Rule8(植入物/长期侵入器械):新增7条实操备注,澄清了缝线、缝合钉、螺钉等器械的豁免条款,明确脊柱接触类器械(包括固定钩具)的分类标准,解决了此前骨科植入物分类的高频争议;

• Rule9(有源治疗器械):优化结构设计,使其与分类规则更匹配,清晰区分Rule9与Rule10、11、12、22的适用边界,助力企业准确判断有源治疗器械的分类;

• Rule10(有源诊断器械)、Rule12(给药器械):更新分类表格,新增手术灯、眼科检查设备、弹性体输液泵等产品示例,进一步明确分类口径;

• Rule22(闭环系统):新增实操备注,明确集成诊断功能的治疗设备(如闭环胰岛素泵、AED)的分类逻辑,统一归类为III类。

4. 争议产品分类明确,减少合规不确定性

针对此前行业内争议较大的产品,指南给出了明确分类结论,彻底解决“同品不同类”的问题:

• AI医疗器械(MDSW):按风险分级,辅助决策类为IIa类,可能导致手术或严重伤害的为IIb类,可能导致死亡或不可逆伤害的为III类;

• 脊柱植入物、关节置换产品:明确归类为III类,与心脏、中枢神经植入物同属最高风险等级;

• 纳米材料器械:按体内暴露风险分级,中高暴露风险产品归类为III类,需额外提供暴露风险评估;

• 药械组合产品:含辅助性药物成分(如含抗生素的骨水泥),统一归类为III类。

5. 强化分类与合规的关联,提升技术文档要求

指南强调,无论器械属于何种类别,均需符合MDR的通用义务,但部分合规要求(如符合性评估、临床评价、上市后监管)会随分类等级变化。同时明确,公告机构将重点审核分类理由的合理性,企业仅简单引用规则号将被直接打回,需在技术文档中详细说明分类适用规则及依据。03MDR分类核心原则与四大类器械分类要点

欧盟MDR采用“基于风险”的四级分类体系(I类、IIa类、IIb类、III类),风险越高,合规要求越严格,核心判定原则为“就高不就低”——若多个规则同时适用,取最高风险等级的分类结果。四大类器械的核心分类规则如下,企业可直接对照自查:

1. 非侵入性器械(最常见,风险较低)

主要指仅接触人体表面或体腔,不进入人体组织的器械,核心规则的:

• Rule1(基础规则):仅接触完整皮肤,归类为I类(如普通医用手套);

• Rule2(血液/体液通道):储存、输送血液/体液的器械为IIa类,血袋为IIb类;

• Rule3(体外处理体液):过滤、离心血液的器械为IIa类,器官保存液为III类;

• Rule4(接触破损皮肤):普通伤口敷料为I类,管理伤口微环境的为IIa类,用于深二度、三度烧伤的敷料为IIb类。

2. 侵入性器械(最易出错,风险中等至偏高)

指进入人体组织、体腔的器械,核心分类依据为侵入方式和留存时间,结合本次更新的植入物定义,重点规则如下:

• Rule5(体腔侵入):短暂使用(≤24小时)为I类,短期使用(24小时~30天)为IIa类,长期使用(>30天)为IIb类;

• Rule6(手术侵入-短暂):普通手术器械为IIa类,接触心脏、中枢神经的为III类;

• Rule7(手术侵入-短期):普通引流管为IIa类,心血管导管为III类;

• Rule8(植入物/长期侵入):普通植入物为IIb类,心脏、中枢神经植入物、关节置换、脊柱植入物等为III类。

3. 有源器械(分类逻辑复杂)

指依赖电能、热能等外部能量工作的器械,本次Rule9结构优化后,分类逻辑更清晰:

• Rule9(有源治疗):普通理疗仪为IIa类,呼吸机、电刀为IIb类,控制有源植入物的设备为III类;

• Rule10(有源诊断):普通B超为IIa类,ICU监护仪、CT为IIb类;

• Rule11(医疗器械软件MDSW):按风险分级,具体分类见前文争议产品说明;

• Rule12(给药器械):普通输液泵为IIb类,新增弹性体泵、球囊泵为IIa类示例。

4. 特殊规则(最高风险,需重点关注)

针对特殊类型产品,指南明确了专门分类规则,均为高风险类别[1]:

• Rule14(药械组合):含辅助性药物成分,归类为III类;

• Rule15(避孕/性病预防):避孕套为IIb类,宫内节育器为III类;

• Rule18(动物源材料):含非活性动物组织的器械,归类为III类;

• Rule19(纳米材料):中高暴露风险为III类;

• Rule22(闭环系统):集成诊断功能的治疗设备,归类为III类。04结语

MDR时代,分类是医疗器械出口欧盟的“第一道门槛”,也是最容易踩坑的环节。MDCG 2021-24 Rev.1的发布,既是对原有分类规则的优化完善,也是欧盟强化医疗器械监管的重要体现。对于出口欧盟的医疗器械企业而言,与其在CE认证后期被要求重新分类、延误上市,不如提前对照指南开展自查,明确产品分类、完善技术文档、落实合规要求。

企业需持续关注欧盟MDR及配套指南的更新动态,及时调整合规策略,确保产品分类符合新规要求,顺利通过公告机构审核,稳步开拓欧盟市场。

附件一:MDCG 2021- 24 Rev.1 Explanations of individual rules 4.1.3 有源器械”–欧盟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图表-2026年 最新

后续会同步更新判断流程的实操内容。

Grzan

作者:Grzan

获取最新的全球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和监管新闻、见解和资源。

微信
QR Code
微信二维码
扫码添加微信
电话联系
Call
办公电话 工作日 9:00-18:00
0755-88659477
移动电话 24小时服务
+86 13929216670
邮箱联系
Mail